一、项目编号:BTZCJYS-C-F-250006
二、项目名称:九原区平安乡村视联网监控电路运维服务项目
三、采购结果
合同包1(九原区平安乡村视联网监控电路运维服务项目):
供应商名称 | 供应商地址 | 评审方法 | 是否价格扣除 | 中标(成交)金额 | 评审总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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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| 内蒙古治区包头市高新区沼潭东路11-1号 | 综合评分法 | 否 | 729,000.00元 | 91.50 |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合同包1(九原区平安乡村视联网监控电路运维服务项目):
******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)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服务范围 | 服务要求 | 服务时间 | 服务标准 | 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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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 | C******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| 九原区平安乡村视联网监控电路运维服务项目 | 服务期内本次项目建设全部服务内容 | 1.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负责完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、设施及应用系统的维护、维修、更换、优化、升级等工作,保证采购人能够稳定高效地获得高标准服务。 2.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原有设备、设施拆除服务。 3.提供从设备采购、设备安装施工、相关所有辅材线缆管路敷设、系统集成、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等全套服务,提供系统所有功能、设备维护和技术培训等专业化服务。并按甲方要求集约利用资源,就近运维已有点位,相互关联,实现应用,相关工作量也纳入本项目之内。 4.提供完善的运营服务保证体系,服务范围为服务期内本次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日常运行操作、运行维护管理、所有网络租赁或建设、管网租赁或建设、取电、用电、设备维保、设备保修、系统软件服务、软件升级、系统新版本更新,确保数据实时推送到公安及各委办局平台等,并符合相关要求。 5.系统中的声音、图像和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属采购人,未经采购人允许,成交供应商无权使用、转让或处理系统中的声音、图像和数据信息等;成交供应商必须妥善保存和备份系统的声音、图像和数据信息,使之不被破坏、未经授权的删除;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手段,使采购人能使用、处理和备份系统中的声音、图像和数据信息等。 6.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六个月的数据迁移期,在数据迁移期内成交供应商按原有服务内容提供免费服务;数据迁移期结束后,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协商后,将不再继续使用的设备清理完毕。 7.意外事件先期处理。在服务期内因第三方交通事故、人为破坏、设备失窃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,成交供应商应先期确保服务及时恢复,再办理相关报警、核损。服务期内一切风险责任归成交供应商。 8.未经采购人许可,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在杆体和线路上安装和运行任何设备或系统。 9.成交供应商为保障服务所提供的设备、设施、备件等,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期间不存在任何法律争议。 10.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若无法满足采购人业务使用,将不予支付相应费用。 11.在服务期结束后,成交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将所有服务形成技术文档,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交付于采购人。 12.设备安装完成接入平台后,达不到甲方采购功能性要求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更换,直至达到甲方使用标准为止。 13.潜在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时,在提供总报价的同时,也必须提供对应明细报价,否则响应无效。成交方建设完成后、开始提供服务。 | 一年 | 满足甲方招标文件要求 | 729,000.0000 |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龚*(采购人代表)、温*、葛**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:
按成交金额的1.5%收取,不够1万按1万收取,超出1万的按1.5%收取,由成交人支付。
代理服务费金额:
合同包1(九原区平安乡村视联网监控电路运维服务项目): 1.0935万元。收取对象:中标(成交)供应商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管理局
地址:九原区党政大楼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8楼812室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******有限公司
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04月15日
相关附件:
九原区平安乡村视联网监控电路运维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