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
采购项目编号:Z************
采购项目编号:Z************
公告期限:5 | ||
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按《政府采购法》要求落实,详见采购文件 | ||
******医院 | ||
采购人地址: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6号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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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代理机构全称: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| ||
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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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内容: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| ||
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 | ||
******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:50.5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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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用途: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| ||
******医院 | ||
简要技术要求/采购项目的性质:详见招标文件 | ||
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 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1、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 2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、供应商具备有效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 供应商如在“信用中国”(******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******)、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(******/)出现不良信用记录,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。 投标人需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: 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 2)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(格式自拟); 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(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); 4)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格式自拟); 5)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。 6)投标人有有效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扫描件。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,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,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,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。 | ||
获取文件时间:2024年08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7日 17时30分 | ||
招标文件发售地点: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(CA)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,选择沧州市(全流程),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。下载问题咨询电话:400-998-0000 | ||
招标文件发售方式:其他 | ||
招标文件售价:0.0 | ||
投标截止时间:2024年08月27日 08时50分 | ||
开标时间:2024年08月27日 08:50 | ||
开标地点: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| ||
供货时间:合同签订后1年 | ||
传真电话: | ||
受理质疑电话:****** | ||
本公告发布媒体: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北—沧州) | ||
备注:1、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,采购方式为:公开招标 2、(投标/响应)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(招标)采购单位提出质疑。采购人电话0317-******。 |